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
    湖南省人民政府
    湖南省司法厅
  株洲市人民政府
  株洲市司法局

劳动教养人员申诉、控告的处理

1、 劳动教养管理所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申诉、控告等信件不得拆检和扣压。
2、 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申诉、控告,必须及时依法处理。
[2004-12-24]本条信息息被浏览了[1940]
    版权所有:湖南省株洲市劳教所 最佳分辨率为800*600
地址: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油铺坳 邮编:412003
电话:(0733)-2421230 传真:(0733)-2420008
技术支持:数字株洲办公室